哪些单位须向地税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
工会经费缴费单位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。
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是指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。
从2013年8月1日起,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上述缴费单位,应直接向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交所属期为2013年7月(含7月)以后的工会经费。